近日,费县法律援助中心接连收到受援人代表赠送的“用法律伸张正义、用真情温暖人心”“为民办实事、真情暖人心”2面锦旗,以此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其追索劳务费。
2023年,张某某和14个工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申请对与徐某某、山东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给予法律援助。山东奥瀚律师事务所徐兴栋律师接受指派后,根据民法典、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提出由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其资质借用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个人使用,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获得法院支持,张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2024年年初,滕某某和4个工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申请对与居某某的劳务合同纠纷给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指派山东义超律师事务所王娜律师承办此案,王娜及时与滕某某等人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帮助滕某某等人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从接受指派到开庭审理再到滕某某等人拿到务工费仅用时23天。
两起法律援助案件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发挥职能优势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弱势群体缺乏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导致维权困难的情况,及时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优先办理涉薪法律援助申请,推行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容缺受理,精简服务程序、缩短办理周期,力求应援快援,应援优援,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受援农民工的高度赞扬。